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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教评报(2006)0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四条规定,我所受理举办者陈鹏安先生书面申请,同时接受泸州市教育局依法委托,组成专家评估组于2006年10月12日进驻泸州市鹏程中等职业学校,对该校进行办学水平评估。评估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四川省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并以《泸州市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资质等级评估指标体系》为量标,按照教育评估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方法,对鹏程职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进行了全面检视并得出了评估结论。现将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成绩和经验
1、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该校坚持职教为地区经济发展和劳动就业服务的办学宗旨,已经形成比较稳定的专业和“校企结合、长短结合、大中结合”的办学模式,满足了一部分山区、贫困地区孩子向上、向外、向城市流动的诉求。
2、坚持依法办学。该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批办手续完备。学校章程文本比较规范,应列事项明确具体,且能遵照执行,基本做到有“法”可依,执“法”严肃。
3、建立了比较正常的教学秩序。建立了行政、教学、后勤、招生、就业等内设机构和一套比较完整的管理制度。学校年初有教学工作计划和行事历,年终有工作总结。学生学籍卡、成绩册资料较完整。期末考试进行质量分析,实事求是。学生评教制度,有利教师改进教学。
4、重视领导班子和教师队伍建设。学校举办者比较开明,聘请了三名正副校长,体现举办者与管理者分开,由内行管理,职权明晰。从大学毕业生中择优招聘专业课教师,教师保底工资都在1000元以上,包吃住,并为其购买医疗、社会保险,教师满意,工作积极性高。
5、校园占地8亩,建筑面积5000m2(有大小教室11间),有一数量教学设施,办学条件能基本满足现有规模(学生170余人)教学需要。
6、教育质量的可信度较高。从现场检视看出:开齐、开足必修课,适当扩展了选修课,使教育质量有了最基本的保证。从03、04、05三个年级各专业学期成绩总表及期末考试成绩分析显示,无论是专业课还是文化课,各门课程及格率都在90%以上,分数段集中在60~80分之间。已经毕业的学生就业率也比较高,且工作稳定。
二、问题与建议(略)
三、评估结果
总分500分,评估分394分。
评估总分在350分以上,且四大指标隶属度分别在0.85以下,0.7以上。根据现行《泸州市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资质等级评估指标体系(A-2006年版)》,该校已达到“泸州市合格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建议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认定其为“泸州市合格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并公告。
泸州市现代教育评估所
二OO六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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