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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教评报(2006)0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和泸教办发(2006)59号通知精神,我所受泸州市教育局依法委托,并受理举办人庞家渝先生书面申请,组成评估专家组,于2006年9月13日进驻该校。通过现场检视、听取介绍、查看资料,向学生及家长了解情况,在获取大量信息的基础上,按照《泸州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办学水平资质等级评估指标体系》全面考量,得出了评估结论。现将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依法办学,管理规范
泸州市明星美术学校是一家民办非学历美术专业教育培训机构。该机构于2004年4月经泸州市教育局批准设立(批准文号泸教办函[2004]47号),于同年5月获得《办学许可证》。并以泸州市教育局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和四川长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验资报告为依据,经泸州市民政局同意注册登记(登记文号泸市民民[2004]15号)。又经泸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代码:7792785-X)。学校开办一年后,2005年接受审批机关年检,年检合格。在办学过程中,该校切实做到依法办学,主动接受政府监管和主动申请专业教育评估。
举办者兼校务负责人庞家渝,现年60岁,四川省行政干部学院行政管理专业毕业,本市民革机关退休干部。庞家渝自1970年代起,长期从事美术创作与美术教育培训工作。1981年加入四川省美术家协会,现为我市美协名誉副主席,是我市知名画家及美术教育专家。作为美术教育培训机构负责人及主讲教师,符合任职资格要求。
该校虽然规模小,常年在学学生保持在100人以内,专兼职教师也只有4人,但仍建立健全了必要的管理制度。如学籍管理、历期学生花名册、考勤记录、奖惩规定、安全防范及事故应急预案、财务核算公开及教师薪酬发放办法等,均有详实记载。学校力行公开、民主、公平、公正的管理理念,行为规范,教学秩序良好。
二、办学条件与办学规模相适应
1、办学条件较好。学校用房系租用江阳区教研培训中心公产。校园独立、封闭。实际使用面积125m2,含画室2间,办公室1间,砖混结构,牢固实用。另有约200m2活动场地,与江阳区招生自考办共用。教学设备齐全,饮水、照明、空调一应俱全,画凳、画架、画板、石膏像等各数10件,能满足近百名学生学习需要。另外,学校坚持从每年的纯收入中提留20%的发展基金(这在我市各类培训机构中几乎是唯一的),现有办学积累资金2万余元,有能力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
2、教师专业水平较高。专职教师庞家渝,四川美协会员,长期从事油画、水粉画创作与辅导工作,主授基础素描与水粉色彩。专职教师颜小泸,四川美院国画本科毕业,主授素描石膏像、人像写生及速写。客座教师邓世华,四川美院装潢专业毕业,省美协会员,主授美术设计。客座教师庞家夷,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著名漫画家,担任本校动漫课程。该校4名教师,或画坛名家,或科班出身,且敬业尽责,学生对教师授课的满意度达95%以上。
三、办学效益与教育质量稳步提高
学校从需要与可能考量,实行双休日半日制,暑假全日制,主要培训对象为初高中学生。每年1-3月及12月,为高中毕业生有志报考美院者举办高考前集训班。集训班依据高考美术专业考试大纲设计教学内容,狠抓基本功强化训练。该校自开办以来,学生由七、八人发展到七、八十人,已总计培训400人次。该校坚持重质量、讲诚信、爱学生的办学理念,践行因材施教、分类辅导、重在个别教育的教学理念,运用讲授、示范、练习相结合的教学方法,务使每一个学生的绘画基本功能得以快速提高。高考考前集训班是明星美术学校的办学重点。为使高中毕业生能圆升学梦,学校摸索出一套在集训期间文化课学习与美术专业培训的两不误、两提高的授课安排方案。坚持每月一次家长座谈会,通报教学进度与学生学习情况,形成教师、学生、家长的良性互动。2005-2006年,参加培训的54名高中生,参加当年高考,100%上专业线(其中专业本科上线50人,上线率92.5%;专科上线4人,上线率7.5%)。办学三年来,学校以优异的办学实绩获得了较高的知名度、美誉度、赢得了学生的信任,为我市高考作出了突出贡献。目前发展势头看好。
四、问题与建议(略)
五、评估结论
评估专家组通过现场检视,认为泸州市明星美术学校实行精品化办学战略,已达到《泸州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办学水平资质等级评估指标体系》优秀级标准。建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认定其资质,授予“泸州市民办优秀美术教育机构”称号,正式授牌,并向社会公告。
泸州市现代教育评估所
二OO六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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