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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电子机械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报告书
发表时间:2007-9-30【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泸教评报(200612

 

泸州市电子机械学校是一所主要为现代高科技企业培养劳动后备军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2004年经泸州市教育局批准正式设立。2005年由龙马潭区鱼塘镇迁至泸县县城教师进修学校内,并开始在县城所在地选址建校舍。20069月,新学校落成,57名教职工、648名在校学生(现有在籍学生1285)全部进入新居生活、学习、工作。我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条规定,受理该校申请,同时接受泸州市教育局依法委托,对泸州市电子机械学校办学水平进行了评估。我所专家评估组于20061031日进驻该校,在大量调查研究和现场初访基础上,通过听取介绍、查看资料、现场检视,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走访社区,进行事实判断,并通过分析研究,得出了评估结论。现将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该校符合《四川省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1、投资1500万元建校。校园占地面积30亩,建筑面积20000 m2,有200 m跑道和适应现有规模的活动场所。

2、该校具有与专业相匹配的能基本满足教学要求的实作实习设施、仪器设备及实习实训场所。专业课、实训实习课开出率在95%以上。

3、校长、副校长均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与学校办学目标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有9年的从教经历。校长正在接受校长岗位资格培训,即将结业。学校领导团结、诚信、务实,有开拓精神。

4、有一支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38名专任教师,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14人;具有技师、高级技工和中教一级职称的14人;专业课教师21人,占教师总数的55%

二、主要办学成绩

1、学校办学指导思想端正。能根据现代企业对劳动力和人才的需求开设专业,已形成了电子、机械、信息三大类11个骨干专业。积极探索校企结合、合作办学、订单式培养的办学路子,与省内外十多家企业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较好地解决了教学实习与毕业生就业问题。

2、培养目标明确。能切实按照职中教学计划安排课程。在把专业课和技能培养作为重中之重的同时,对基础文化课和法律常识、礼仪、音乐、体育等公共课也很重视,从班主任到各科教师,都制订了教育教学目标明确的教育教学计划,并能按计划组织教育教学活动。

3、有符合法律、法规的学校章程和比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做到了依法办学、依章治校,管理规范,运行有序。

4、人才培养质量较好。学生合格率100%,专业取证率100%;就业率2005100%200698%;近两年升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共45人。从毕业生跟踪反馈信息获知,学生对学校、企业对学生的满足度较高。该校2005年获泸县职教工作督导评估二等奖。

5、有三条办学经验值得发扬光大。

1)学校领导班子热爱教育,勇于开拓,善于合作。朱国良、杨良超、程荣洲原为三同学,都有公职。他们自破铁饭碗,重新聚在一起办职业教育。通过近十年的艰苦奋斗,掏尽家底,或借或贷,投资1500多万元,终于在泸县新县城建起了一所规格较高的职业中学。在教师座谈会上,几位近年招聘进来的大学毕业生说,领导敬业,有魄力,从他们身上我们看到了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以人为本的情感管理理念,因此我们选择了留下来,与他们一起创业。

2)学校通过契约方式与地方劳务管理部门、省内外大中型企业,建立了稳定的人才供求关系。学校被泸州市劳务办确定为外派劳务电子机械专业培训基地,被泸县人民政府确定为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培训基础,被广东东莞精阳电子厂等十多家企业确认为本企业员工西南地区指定输送学校。

3)开明的政府、优惠的政策为民办学校的发展营造了宽松环境。泸县县委、县政府及县教育局为使泸县教育普职均衡发展,公办、民办共同发展,为泸州市电子机械学校搬迁到福集镇办学,提供了诸多优惠政策。例如:土地出让金每亩原价21万元,县政府每亩补贴13万元,学校每亩只付8万元(已用30亩,又预留50亩作学校二期工程之用),学校基本建设由政府出面协调,免去配套设施费、建筑税;支持学校从公办教师中选聘职教师资,录用者保留公办教师身份,从师范大学毕业生中选招的教师,五年以后愿到公办学校任教者,承认连续教龄,安排教职。县财政鼓励学校为泸县多培养人才,每毕业1名泸县籍学生财政补贴学校20元;安排300个农村贫困户子女到学校接受劳务培训,已培135人,每人补贴培训费800元;阳光工程给学校600人的培训任务,每人补贴培训费190元;县教育局把学校纳入统一管理、招生、师培、教研、评优晋级,与公办普通中学一视同仁。这些措施给举办者以信心和动力。

二、问题与建议(略)

三、评估结果

总分500分,评估443分。

根据评估方案,评估总分在425分以上,且四大指标分别得分率都在85%以上,达到泸州市优秀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标准。请泸州市教育局审查认定,如无异议,建议授予泸州市电子机械学校泸州市优秀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称号,正式授牌,并公告。

 

附件:(一)第一指标组《检视报告》

(二)第二指标组《检视报告》

(三)第三指标组《检视报告》

(四)第四指标组《检视报告》

(以上《检视报告》与评估报告书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泸州市现代教育评估

OO六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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