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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教评报(2006)13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我所接受泸州市建明外语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建民学校”)校长邢婷书面申请,组成评估专家组,于2006年11月进驻建明学校,开展了现场检视和评估。
评估组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实地查看、课堂看课等形式,获取了大量信息,对建明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办学水平有了较全面的了解。经过认真的分析,现提出评估报告如下:
一、基本评价
(一)依法办学,办学规范
1、泸州市建明外语培训学校于2004年6月创办,经泸州市教育局批准发给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许可证号:教民5105007000006号;批准文号:泸教办函【2004】48号),并经泸州市民政局注册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登记号:民政字第010023),泸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后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79180363-4),手续齐备。该校是成都建明外语培训学校的连锁学校,法定代表人为邢婷(举办者)。
2、建明学校租用警察学院江城综合楼三楼和泸州市大山坪图书馆六楼作为校舍两个办学点,校舍总面积近1000平方米,其中有教学用房15间,接待室4间,办公室近100平方米。校舍固定,教学基础设施齐备。
3、建明学校建有完整的领导班子,邢婷担任校长,邬忠担任副校长,吴扬担任办公室主任,张波担任教务组组长,陈南担任招生办主任,刘丽萍担任后勤安全主管,负责管理学校事务。
4、该校依法纳税,税务登记证号为:川地税泸字51050079180363-4号。
(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建明学校先后制订了《泸州建明外语培训学校章程》、《教师职责》、《教师培训计划》、《教师教学“五认真”执行细则》、《教师考核制度》、《教材和测试题使用及管理制度》、《关于代课、调课、旷课管理的暂行规定》、《学习及安全管理制度》、《办公室管理制度》、《干部竞聘制度》、《末位淘汰制度》、《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档案印章管理制度》等,对办学目标、教学、教材、考试、教学方法、评价考核、安全管理,都有明确而严格的要求。此外,学校还制订了与学生家长的“协议书”、“家长沟通表”、“中考高考学生承诺协议书”、“结业通知书”等,管理实现电脑化、办公自动化,是民办学校中管理比较规范的学校。在我们的检视过程中,未发现明显安全隐患。
(三)师资合格,教学质量好
1、建明学校作为非学历培训机构,在校教师全部为专职教师,上岗前全部通过总校严格培训,得到合格认可。除校长邢婷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外,11名教师有本科学历的3人,专科学历6人;教师有4人达到英语六级、3人达到英语四级、3人达到英语三级。普通话有9人为二级甲等,2人为二级乙等,师资合格,能满足从幼儿到成人的英语培训需要。
2、建明学校提出“建立一个轻松活泼的学习环境,锻造一支优秀称职的教师队伍,开创一种系统高效的教学方法,打造一个有口皆碑的教学品牌”的口号,办学思路明确。
3、该校常年分别开设一、二、三级词汇班、语法班,并开设了少儿入门班、少儿全能班、初一衔接班、高一衔接班外,另外还开设了大学英语四级飙升班、英语六级冲刺班,以及针对成人培训的酒店英语、职称英语、商务英语、金融英语、自考英语、英语等级考试等,2005——2006年度培训学生600多人。学校目前主要采用夜班和节假日班开展短期培训(如为医学院200余名本科生进行大学英语四级考级培训)。
4、该校注重教学质量,注重对教师的培养,每年分批次安排教师到总校培训,并定期评选优秀教师,定期召开教学经验交流会,不定期安排教师互相听课,鼓励教师上观摩课,努力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5、该校采用叶建明博士独创的《全脑扫描高频循环记忆法》进行教学以保证每个学生的英语水平在短期内均有明显提高。为保证教学质量,学校全面实行小班授课,并配有一对一的辅导和单独补课。该校还与每位学员签订承诺书,承诺凡未达到培训目标和英语成绩没有明显提高,学校100%退还学费。建明学校开办两年来,教学质量得到了家长和学生的认可,教育主管部门未接到任何投诉。
二、问题和建议(略)
三、评估结论
评估组认为:泸州市建明外语培训学校是一所依法办学、规范办学、办学方向正确、办学思路清晰、培养目标明确、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师资合格、教学质量较好、富有特色的优秀民办外语培训机构。请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如无异议,建议授予泸州市建明外语培训学校“泸州市优秀级民办外语培训机构”称号,正式授牌,并向社会公告。
泸州市现代教育评估所
二OO六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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