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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教评报(2006)21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泸州美琪文化艺术学校向我所申请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办学水平资质等级评估。我所评估组于2006年11月27日,进驻“美琪”开展现场检视。通过听自评报告,考察5所分校的办学条件及教学活动,查阅档案资料,召开中层干部、部分教师及家长座谈会,开展社区调查,广泛收集信息,掌握了较丰富的事实依据,由此得出了评估结论。现将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泸州美琪文化艺术学校(以下简称“美琪”)系泸州美琪文化体育有限公司的经营实体之一,公司董事长易太琴为学校法定代表人。“美琪”设立8年来,不断发展壮大,现拥有白招牌、佳乐广场、肖巷子、市图书馆、城北广场等5所分校,300个班,8000人次的在学学生,148名专兼职教师,33名专职管理服务人员。常年开设以少年儿童为主要对象的舞蹈(主体项目)、武术、美术、音乐、书画、英语、节目主持人等培训。专家组认为,该校的突出特点是规模庞大,实力雄厚,业绩不俗,堪称泸州目前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第一大家。
二、办学成绩和经验
1、办学思路新。
“美琪”遵循“报效桑梓,造就新人”的办学宗旨和“发展特长,助孩子成才”的培养目标,秉持“诚信为本,追求卓越”和“因材施教,优化个性”的办学理念,突出“小班化、个性化、最优化”的办学特色,做大做强社会教育产业,努力实现让每一个孩子成才,让所有家长放心,让社会各界人士满意的教育之梦。
2、办学条件好。
(1)硬件设施:“美琪”校舍总面积达6000平米,其中举办者自有产权2000平米,租赁4000平米。有舞蹈室14间,文化教室19间,教学室、活动室都安装有空调、音响设备、饮水机、消毒柜,每个教学点有3-4台电视机,办学总资产达500余万元。(2)教师队伍:现有148名教师中,舞蹈专任教师36名,武术(跆拳道)专任教师5名,书法教师4名,文化教师103名;具有本科学历的74人,专科学历的47人,幼师学历的17人;所有任课教师中,专职教师16名,兼职教师132名;从公办中小学聘用的兼职教师有64人在市、区教育局备案。先进、完善的教学设施和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是“美琪”实力的具体展示。
3、遵纪守法好。
“美琪”坚守依法办学的承诺,办学许可证、法人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一应俱全。办学8年来,自觉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监管,认真接受年检,上报年度财务报告;收费项目及标准报物价管理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示;统一使用正规发票,按时缴纳税费。
4、学校管理好。
美琪文化艺术培训学校实行公司法定代表人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各分校校长由总校长统一领导。总校长职责明确:(1)拟定学校年度工作计划;(2)拟定财务预决算方案;(3)拟定内设机构;(4)制定管理制度并监督各层级、各部门执行;(5)负责教职员工的业绩考核;(6)组织教职工的政治、业务学习。主要的规章制度有:财务管理制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安全工作制度、教职工考核细则等。员工考核按学生人数、出勤、纪律、安全、班级管理等项目,每月一考评,并据此发放薪酬。学校还依托共青团组织,带领员工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扶贫济困。通过考查学校的管理过程,评估组认为,“美琪”较好地体现了公司“诚信、团结、迅速、卓越”的企业精神,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
5、办学效益好。
(1)办学8年,“美琪”培训学生、学员2万余人,为国家、为社会、为普通学校培养了一大批艺体尖子。比如:2006年48名学生报名参加全国第四届儿童艺术风采大赛泸州赛区选拔赛,就有25人进入决赛,其中17人进入全国总决赛。由该校选送的舞蹈《呼唤》获金奖。14名学生参加重庆市第二届体育舞蹈锦标赛决赛,囊括前8名。10件书画作品参加第二届全国青少年书画展,2件获金星奖,4件获优秀奖。(2)一年一届的美琪文化艺术节,与泸州电视台合作,到广场公演,现场直播,既展示学校风采,也送给市民一道精神大餐。(3)美琪文化体育有限公司与美琪文化艺术培训学校被江阳区团委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董事长、学校法定代表人易大琴获泸州市“巾帼之英、创业之星”荣誉称号,获四川省“青年创业奖”。(4)经济效益也很突出,近三年年度净收益为:2004年39万元,2005年56.5万元;2006年86万元,三年三大步,是“美琪”兴旺发达的显著标志。
三、问题与建议(略)
四、评估结果
“一新四好”铸就美琪文化艺术培训学校品牌形象。根据《泸州市非学历民办教育机构办学水平资质等级评估指标体系(A-2006年版)》,该校在以舞蹈教育为主体的艺术体育培训方面,已达到“示范级”标准。请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如无异议,建议认定其为“泸州市示范级民办艺体培训机构”,正式授牌,并向社会公告。
泸州市现代教育评估所
二OO六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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