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代教育评估网《投诉通道》受理投诉的范围
1、各类民办教育机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的行为;
2、各类侵犯民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合法权益的行为;
3、各级各类学校发布虚假招生信息误导社会,实施招生欺诈,扰乱国家教育秩序的行为;
4、各级各类学校及其在职人员违法乱纪和侵犯受教育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5、向本网站发布违法和不良信息的行为。
二、现代教育评估网《投诉通道》对投诉的处理
1、将调查核实后的情况向相关教育评估机构提供,作为该机构在实施教育评估时作评估依据;
2、按规定无须转报的由本站调查核实后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网上报道;
3、投诉事项按国家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反映的,由本站依规定转报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投诉人须知
1、网上投诉只是反映问题的一种途径,还可以通过其他形式进行投诉。例如: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②各级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③各级纪检监察信访机关;④所在地教育评估机构。
《现代教育评估网》泸州站投诉电话:0830—3104593;投诉信箱: xdjypg@126.com
2、投诉人应据实投诉,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对借投诉、控告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照有关规定转报有关机关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现代教育评估网《投诉通道》提倡署实名投诉,署实名投诉的请详细填写联系方式。
4、请如实填写投诉表单中的各栏目。填写"投诉内容"一栏时,力求详尽,对投诉事项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等要交代明确。标有"*"的为必填项目。
5、为了保障投诉人的合法权益,限制恶意的重复投诉和垃圾信件,提高网上投诉的运行效益,本系统限制每台计算机每天只能提交2封信件。 |